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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的通知

作者:   阅览:次    发布时间:2023-11-30 15:53:30

 各专本衔接同学: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231号)精神,经研究,我院定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0日开展 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请条件

    (一)已缴清“专本衔接”全部学费。

    (二)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且签署日期为2018年-2023年(专科毕业5年内)。

    (三)已修完“专本衔接”全部衔接课程,且均通过全国统考。注:2023年10月份统考成绩将于2023年11月24日9:00后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成绩查询—广西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系统及信息查询—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登录“广西自考”手机移动端查询考试成绩。

    (四)已通过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且成绩及格。

    二、毕业申请时间

    毕业申请权限开放时间分为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通过“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移动端提交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申请时间:11月27日至12月3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申请或进行网上确认,视为无效毕业申请。

    (二)网上确认时间:12月4日-12月10日。考生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情况,及时修正上报信息,同时通过上传和发送扫描材料的方式确认。

    三、毕业申请注意事项

    个人简历撰写规范

    模板如下:                                                    

 

注意:两项简历之间的间隔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四、毕业证的领取时间

通过学校毕业资格初审且提交自考委进行毕业终审并获得毕业证的同学,需在2024年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或13日下午(14:30-17:00)到南宁学院综合楼副楼继续教育学院401学历教育科办公室领取毕业证。

五、其他注意事项

办理本科毕业证的时间会直接影响以后学士学位的申请时间,学士学位证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之后才能申请,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已符合毕业资格但尚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同学,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办理本科毕业证的时间。

各主考院校学位申请条件:

1.按照南宁学院规定,应在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之日起两年内(以毕业证上签署日期算起)提出学位申请且需通过学校组织的成人学位英语考试。

2.按照广西科技大学规定,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在获取自考本科毕业证两年内(以毕业证上签署日期算起)提出申请且需通过2016年之前的广西学位英语考试或2017年之后科大自行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3.按照广西大学规定,申请学士学位在获取自考本科毕业证两年内(以毕业证上签署日期算起)提出申请且需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否则,将不再受理学士学位申请。

4.按照广西财经学院的规定,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在获取自考本科毕业证一年内(以毕业证上签署日期算起)提出申请且需通过广西区学位英语考试或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二)如放弃取得本科学士学位的同学,在符合毕业证的办理条件下,可直接申请本次毕业证的办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900908 电子邮箱:406322516@qq.com

Q Q 群:579413239

为了方便毕业审核工作的开展,本次自学考试资格审核及毕业证办理的有关通知和信息均通过Q群形式发送,请符合毕业条件且申请“专本衔接”毕业证的同学们实名加入以下QQ群。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规定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本)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申请表毕业证遗失用)

   5.“专本衔接”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操作说明

 

 

 

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