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更多常见问题
返回首页学院快讯

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合作单位工作会顺利召开

作者:赵春燕   阅览:次    发布时间:2022-05-27 17:17:3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切实做好我校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举办非学历教育的规范管理,实现非学历教育的高质量发展。5月25日上午,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合作单位工作会在行政楼322会议室召开,学校副校长龚击出席会议并讲话,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李琼元,副院长严子翔、凌海妹副院长等同志出席,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校外合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1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李琼元院长主持。

会上,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严子翔作了《强规范 守底线——促进南宁学院非学历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主题报告,从《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出台背景、指导思想、当前非学历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高校应当怎样规范合作办学、合作办学的监管和处罚等五个方面对教育部文件精神进行详细解读。严书记指出,《规定》明确了高校非学历教育中具体的规范办学行为和政策底线,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可行、有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行动指南,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它将对非学历教育事业乃至高校的自身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希望各合作单位都能够认真学习、认真贯彻,为南宁学院非学历教育的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社会培训科黄力克科长按照《南宁学院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从机构设置和职责、流程管理、合作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逐条向与会单位传达和解释。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李琼元强调:举办非学历继续教育应遵循政治性、规范性和效益性的总体要求,学校和各合作单位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按“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开展工作。

副校长龚击进行总结性发言,他首先感谢各合作单位对我校继续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并提出几点希望:一是统一思想,守住底线。教育行政部门对继续教育方面的工作管理更加规范,这对非学历继续教育业务的开展、对培训办班的质量、对培训学员的负责各方面都是个很好的事情,希望各合作单位配合继续教育学院做好相关工作。二是群策群力,积极应对新形势。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构建非学历教育规模、质量、品牌相统一的良好发展格局。三是主动拓展,合作共赢。双方发挥各自在市场主体和教育资源方面的优势,精诚合作、同向发力,把各项业务做大做强。最后,龚击副校长祝愿在座的企业事业蒸蒸日上,校企合作互利共赢。

会后,与会单位分别从课程设计、教学实施、审批流程以及教室资源等方面展开讨论交流。(继续教育学院供稿文/赵春燕 图/冯志毅)

工作会现场

龚击副校长讲话

李琼元院长讲话

严子翔副院长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