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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南宁学院开展广西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阅览:次    发布时间:2013-09-29 13:07:14

各二级学院:

南宁学院是广西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之一。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方式分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两种形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桂开办发〔2013〕42号)文件精神,南宁学院的广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培训资助对象首先满足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2013级专科学生,在指标未完成的情况下,再考虑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2013级专科学生。职业学历教育培训资助对象按每人每学年人民币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连续补两年,共计4000元。

一、资助对象的认定

(一)请各二级学院排查就读我校专科的2013级学生中的扶贫对象,要求必须是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学生可以通过联系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村委会(街道办)查询其家庭是否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的学生,需要提供资料有:职业学历教育受助学生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1)、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登记卡(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3张

(二)对于非建档立卡的2013级专科学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确需申请补助的,填写好贫困农户登记表(附件3)和广西贫困村劳动力返贫证明(附件4),一式三份(1份由村委存档,1份由县扶贫办存档,1份交给学校)。

(三)资格认定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同完成。

注:相关表格及模版请登陆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http://kf.nnxy.cn/)网站下载。

二、提交材料

申请广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培训资助的学生材料于2013年10月10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交到敷文园C304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71-5900907

 

职业学历教育相关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