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本衔接同学:
根据广西区自考委的有关规定,凡报读专本衔接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现将南宁学院关于2020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申请
(一)申请对象
已交清两年自考本科学费、尚未参加南宁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的2013级“专本衔接”会计、工商企业管理两个专业的全体学生;2014级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建筑工程四个专业的全体学生;2015级、2016级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三个专业的全体学生;2017级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工程造价管理、室内设计五个专业的全体学生。(注:含已申请毕业论文答辩但未通过的学生)
(二)相关要求
1.填写《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
各位同学可以从班主任处或者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kf.nnxy.cn/)找到本通知,自行下载、填写《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粘贴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于12月3日前交到本人专本衔接班主任处(注:《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中的“课程名称”和“成绩”为个人专本衔接统考科目成绩,请同学自行到“广西自考网上系统”查询并填写)。专业代码如下:
2.缴纳相关费用
根据主考院校南宁学院关于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费用的有关文件要求,专本衔接毕业论文作业费用包括论文指导费和毕业答辩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班主任通知为准。请各位同学于12月3日前将毕业论文费用交至本人班主任处,逾期不予办理。
二、毕业论文撰写(文中附件材料由论文指导老师下发给学生)
南宁学院2020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共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论文选题(12月30日前完成)
1.选题来源分为两类,具体详见《南宁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附件2)。
2.各位同学要于12月30日前根据选题来源分类选定自己的毕业论文题目,并主动联系自己的论文指导老师进行开题准备。(注:具体论文指导老师安排将在12月中旬另行通知,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班主任通知和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二)开题报告(1月10日前完成)
在得到指导老师同意写作毕业论文后,填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附件3),并于1月10日前交至指导老师处(可发电子版到指导老师的电子邮箱)。
(三)论文初稿(2月10日前完成)
严格按照《南宁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中的论文撰写要求进行论文写作,并于2月10日前将论文初稿交至指导老师处(可发电子版到指导老师的电子邮箱)。
(四)论文修改(2月25日前完成)
根据指导老师对论文初稿的修改反馈意见,对个人的论文进行修改,并于2月25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工作。
(五)论文定稿(3月1日前完成)
按照《南宁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中的毕业论文印装要求进行正式论文装订,并于3月2日(下学期开学)向论文指导老师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2.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记录一份(附件4);
3.按标准格式(用A4纸)打印并装订的论文两份(含学生本人签字的南宁学院毕业论文承诺书)。
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提交定稿及相关材料的同学视为个人主动放弃本次毕业论文作业申请,需重新申请参加下一次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并重新缴纳相关费用。
三、毕业论文答辩时间
根据主考院校南宁学院要求,2020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初定于3月下旬或4月上旬,具体的答辩日期另行通知。
如有不明之处,请到行政楼241或致电0771-5900908咨询周老师。
附件1: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rar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1月25日